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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矿业管理

中国非金属矿业基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发展起来的。非金属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应用领域广泛,非金属矿按不同用途分类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加上国家机构多次改革,形成中国非金属矿业异常复杂的管理体制。

 

一、 中国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矿业管理体制

 
    中国非金属矿业管理大体可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中国非金属矿产资源找矿勘探工作主要由地质部负责,非金属矿山的开采生产则由当时的重工业部负责。重工业部下设建材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等有小规模的地质队伍,仅负责系统内部矿山地质及原材料基地的普查工作。
    第二阶段为1956年至1966年。1956年国家机构进行重组调整,成立了建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和冶金工业部等工业部门,并在几个工业部门内成立了地质局或地质司,负责各部门各有关矿产的勘查工作。1958年,上述几个工业部门的地质勘探队伍大部分并入地质部。同年,建筑材料工业部与建筑工程部合并为建筑工程部。1960年原属于各工业部门的地质队伍又从地质部重新划归各工业部门主管。建筑工程部分管水泥、玻璃、陶瓷等建筑材料和石膏、石墨、高岭土、石棉、云母、滑石、金刚石、蓝石棉、水晶等九大非金属矿的开采生产。化学工业部负责硫、磷、钾盐、硼等的开采生产。冶金工业部负责萤石、菱镁矿、耐火粘土等的开采生产。轻工业部管理盐业生产。
    第三阶段为1966年至1978年。正值文革期间国家机构经历了多次调整、变动。1970年,国家撤销了化学工业部,将化学工业部与原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合并,组建燃料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企业全部下放给地方。建工部也经历了多次较大的组织变动。地质部撤销,改设国家计委地质局。
    第四阶段为1978年至1997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非金属矿业的生产和管理工作开始恢复正常。地质部(后改为地质矿产部)负责非金属矿产资源的主要地质勘查工作和行政管理,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部分地质勘查和矿业行业归口化学工业部管理,冶金辅助原料矿产的部分地质勘查与矿业行业归属冶金工业部管理,盐业由轻工业部(后改为中国轻工总会)管理,建材与其他非金属矿产的部分地质勘查和行业由1985年组建的国家经济委员会管理下的国家建材局管理;1994年国务院确定国家建材局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成为管理全国建材行业(包括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和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职能机构。
    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了化学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地质矿产部、中国轻工总会等,新组建了国土资源部和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冶金工业局、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国家轻工业局和国家建材工业局等。原地质矿产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等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国土资源部;冶金辅助原料矿业由国家冶金工业局管理;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业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管理;盐业由国家轻工业局管理;建材和其他非金属矿业由国家建材工业局管理。

 

二、 与非金属矿产资源有关的政策法规

 
    与非金属矿产资源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另外还有《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的《盐业管理条例》等。
    经国家建材局制定并颁布的法规和办法有:《建材及非金属矿产资源监督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建材及非金属矿山企业采矿登记实施办法》(由国家建材局与地质部共同制定)等。
    经化学工业部颁布的法规、规章有四大类共20件:
    1) 化工地质勘探法规、规章。具体包括:《化工地质勘探大队技术业务管理规定》、《化工地质工作计划管理若干规定》、《化工地质队探矿工程管理规定》、《化工地质找矿奖励试行办法》等。
    2) 矿山建设的前期工作及基本建设法规、规章。具体包括:《化工矿山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规定》、《化工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办法》、《大中型化工矿山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暂行规定》等。
    3) 矿山生产管理法规、规章。具体包括:《化工矿山采掘(剥)技术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化工矿山生产测量工作规定》、《化工矿山生产地质工作规定》、《化工矿山三级(二级)矿量管理办法》、《化工矿山开采贫化损失管理办法》、《化工矿山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化工矿山生产矿区、矿井、中段闭坑管理办法》、《化工矿山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试行办法》等。
    4) 安全、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具体包括:《化工矿山安全规程》、《化工矿山煤系硫铁矿安全生产规程》、《化工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化工矿山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细则》等。
    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有:《关于调整非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关于降低非金属矿产品进出口关税的新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等。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munvi.com/ll/show-64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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