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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质监局通报导致化肥不合格三种原因

  5月21日,山西省质监局通报2018年第1季度该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化肥产品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化肥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156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48家,经销企业108家)的194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氮、磷、钾、总养分/大量元素含量等24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有机质、缩二脲等9个项目全部合格,而大量元素含量、微量元素含量、腐殖酸含量、氨基酸4个项目合格率均低于90%,特别是微量元素含量合格率只有65.6%。造成新型肥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肥料中养分含量、微量元素含量及氨基酸含量不足,有的肥料甚至含量为0,完全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二是重金属等限量指标超标。

  山西省主要肥料生产企业集中于运城、晋城和晋中市,其他地区较为分散,本次抽查除运城、临汾两市生产企业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情况外,其他9市生产企业均未发现。肥料销售流通领域主要集中在运城、临汾、太原等地,本次抽查发现肥料经销企业销售不合格肥料现象较为突出。

  本次抽检出的不合格产品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10批次,微生物肥料3批次,含腐植酸水溶肥料7批次,含氨基酸水溶肥料20批次,微量元素水溶肥料17批次,含氨基酸叶面肥料3批次,微量元素叶面肥料2批次,有机肥料2批次,复合肥1批次,共计65批次。结果显示,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合格率较高,尿素、硫酸铵等传统肥料产品质量也较为稳定。而新型肥料中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合格率仅为79.6%,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和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合格率分别只有48.5%、66.7%、74.1%,有机肥料合格率66.7%。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山西省专项监督抽查中抽取的含氨基酸叶面肥料和微量元素叶面肥料质量较差,所抽取样品均不合格。

  比较近3年山西省化肥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情况,2015、2016、2017年的抽查合格率存在波动,但维持在90%以上。本次抽查合格率为74%,不合格产品中,省内企业生产的共11批次(其中2批次涉嫌假冒);省外企业生产的共54批次(其中13批次涉嫌假冒)。本次抽查合格率较往年偏低的主要原因:一是样品抽取尽可能地覆盖了新型肥料等小规模生产经销企业;二是增加了对流通领域肥料经销企业的抽查批次,加大了对流入山西省外埠企业产品质量的抽查力度。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新型肥料生产销售企业,这类生产企业大部分为小型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简陋,企业内部质量管控较为缺乏,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质量主体责任落实还很不到位,单纯按配方进行原料复配,往往就会造成实物质量与预计结果发生较大偏差。特别是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知法犯法,少量添加或者不添加肥料中的某些有效成分,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目的,严重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归类为三点:

  一是质量控制不严造成肥料养分含量不合格。抽查发现的各类肥料养分含量不合格,主要出现在水溶肥料产品中,水溶肥料一般为各种原料复配加工,企业往往疏于对原材料的进货检验把关,单纯凭借购货检验报告计算生产配方,很容易造成化肥产品质量不合格。

  二是原材料使用错误导致重金属含量超标。本次抽查共有5批次重金属含量超标,分析认为,存在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工业废料制造化肥的可能,虽然养分含量达标,但有害物质会严重超标。

  三是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漏洞。新型肥料大多不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产品范畴,属于农业部门登记管理产品,部分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隐蔽性较强,监管难度加大,以致假冒伪劣产品仍有生存空间。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munvi.com/chemical/show-14348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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